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促进文明行为,提高居民文明素养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3月16日,华岩新村社区在斌鑫A区开展以“我承诺、我参与、我行动”为主题的学习践行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院坝会。
会中,华岩新村社区党委书记向大家宣讲了新实施的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着重讲解了《条例》中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行为规范,如在社区不违法搭建,不侵占通过和绿地等公共空间、不从建筑物中向外抛掷物品、文明饲养宠物、自觉践行“光盘行动”等。党员志愿者们为大家发放宣传资料并积极向居民群众宣传解释,大家学习后连连点头,纷纷为《条例》点赞,并表示“以后我们还要加强学习、严格遵守,树立起文明新风。”
每年三月为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月,社区旨在广泛动员志愿者,开展一系列文明行为宣传和社区实践服务活动,让居民了解《条例》并自觉践行文明行为,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。